- 物聯(lián)網(wǎng)百科
- 產(chǎn)品百科
- 元器件百科
- 方案百科
本開發(fā)方案涉及快遞柜技術領域,尤其是涉及一種伸縮式智能快遞柜。
背景技術:
近年來,隨著物流行業(yè)的迅猛發(fā)展,快遞業(yè)務呈高速增長趨勢。在快遞配送過程中,呈現(xiàn)出的簽收問題也越來越突出和頻繁。常見問題為快遞員按照預定時間送貨上門了,而簽收人不在,或是不能及時趕到。遇到這種情況時,一般解決的方法是快遞員等待簽收人、另約時間或找人代簽,這樣一來會帶來更多的新問題:一、增加耗費了快遞員的送貨時間;二、收件人不能及時拿到貨物;三、代簽時快件出現(xiàn)問題責任難追究。
由此智能快遞柜應運而生,智能快遞柜是一個基于物聯(lián)網(wǎng)的,能夠將物件進行識別、暫存、監(jiān)控和管理的設備。智能快遞投遞柜將快件暫時保存在投遞柜內,并將投遞信息通過短信等方式發(fā)送用戶,為用戶提供自助取件服務,這種服務模式較好地滿足了用戶隨時取件的需要。
而現(xiàn)有智能快遞柜內的儲物箱容量是固定不變的,在貨物比較多時,儲物柜也無法存放下,這就需要再開一個儲物柜,當送貨用戶集中時,有可能出現(xiàn)快遞柜存滿的情況,就會耗費快遞員的送貨時間。
技術實現(xiàn)要素:
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:為了解決現(xiàn)有智能快遞柜內的儲物箱容量是固定不變的問題,現(xiàn)提供了一種伸縮式智能快遞柜。
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:一種伸縮式智能快遞柜,包括柜體,所述柜體內設有若干儲物單元,所述儲物單元包括主箱體、連接板和副箱體,所述柜體內位于每個儲物單元設有相對應的立柱,所述連接板滑動設置在所述主箱體內部,所述副箱體與所述連接板滑動設置,所述立柱上設有驅動裝置,所述驅動裝置的輸出端固定連接有齒輪,所述連接板上設有與所述齒輪相匹配的齒條,所述齒條和齒輪相互嚙合,所述連接板上轉動設有第一滾輪和第二滾輪,所述第一滾輪和第二滾輪之間設置有鋼絲繩,所述第一滾輪和第二滾輪之間通過鋼絲繩傳動連接,所述鋼絲繩靠近所述齒條的一側與所述立柱固定連接,所述鋼絲繩遠離所述齒條一側與所述副箱體固定連接,通過驅動裝置控制連接板和副箱體在主箱體內滑動,方便快捷的使箱體內部容積增加或減少,避免了在貨物比較多時,儲物柜也無法存放下,這就需要再開一個儲物柜,當送貨用戶集中時,有可能出現(xiàn)快遞柜存滿的情況,就會耗費快遞員的送貨時間的問題。
進一步地,所述驅動裝置為電機。
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:本實用新型伸縮式智能快遞柜在使用時,通過驅動裝置控制連接板和副箱體在主箱體內滑動,方便快捷的使箱體內部容積增加或減少;本實用新型操作簡單方便,可根據(jù)使用者需求調節(jié)存儲容量,避免了在貨物比較多時,儲物柜也無法存放下,這就需要再開一個儲物柜,當送貨用戶集中時,有可能出現(xiàn)快遞柜存滿的情況,就會耗費快遞員的送貨時間的問題。
具體實施方式
現(xiàn)在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的說明。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,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基本結構,因此其僅顯示與本實用新型有關的構成。
實施例1
如圖1、2、3、4、5、6、7、8和9所示,一種伸縮式智能快遞柜,包括柜體1,所述柜體1內設有若干儲物單元1-1,所述儲物單元1-1包括主箱體2、連 接板3和副箱體4,所述柜體1內位于每個儲物單元1-1設有相對應的立柱5,所述連接板3滑動設置在所述主箱體2內部,所述副箱體4與所述連接板3滑動設置,所述立柱5上設有電機,電機的輸出端固定連接有齒輪7,所述連接板3上設有與所述齒輪7相匹配的齒條8,所述齒條8和齒輪7相互嚙合,所述連接板3上轉動設有第一滾輪9和第二滾輪10,所述第一滾輪9和第二滾輪10之間設置有鋼絲繩11,所述第一滾輪9和第二滾輪10之間通過鋼絲繩11傳動連接,所述鋼絲繩11靠近所述齒條8的一側與所述立柱5固定連接,所述鋼絲繩11遠離所述齒條8一側與所述副箱體4固定連接。
上述伸縮式智能快遞柜在使用時,首先根據(jù)使用者所要存儲貨物量來確定儲物容量,將貨物存放入儲物單元1-1內,若貨物可以放下則不需調節(jié)儲物容量;若儲物單元1-1儲物容量不夠,控制立柱5上的電機驅動齒輪7轉動,齒輪7帶動連接板3上的齒條8做往復直線運動,同時帶動連接板3在主箱體2上滑動,由于鋼絲繩11靠近齒條8的一側與立柱5固定連接,鋼絲繩11遠離齒條8一側與副箱體4固定連接,鋼絲繩11在連接板3上的第一滾輪9和第二滾輪10上滾動,帶動副箱體4在連接板3上滑動,調節(jié)儲物單元1-1的容量至所需即可。
上述依據(jù)本實用新型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,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,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實用新型技術思想的范圍內,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。本項實用新型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,必須要根據(jù)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。